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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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差办公,晚上十一点多才回酒店。当时很多人到酒店,保安大叔大声的一个个问住哪一间,我心里是很不想当着这么多人面说的 我的想法是,我一个单身女孩子一个人住,让我在大庭广众下公布我的房号,对我来说是不是不安全?要是有不法之徒当时混在里面…… 可能我想太多了,但还是有可能的吧 虽然酒店的做法也是源于更好的管理维护酒店环境,但希望改进一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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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可以 光睡觉了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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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实惠下次还会考虑,